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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案件已达“非典”时期8倍 涉及网课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

发稿时间:2020-04-08 15:33:02 作者:韩飏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数、人数已分别达到“非典”时期的8倍和5倍左右,共计2718件3275人。

  据悉,截至4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718件3275人,审查提起公诉1862件2281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批捕的案件数和起诉的案件数分别占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的58.4%和47.3%,其中涉及网课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 苗生明

  受疫情影响全国延迟开学,各地中小学普遍采取临时网课的方式在家学习。为了方便教学管理,老师和家长建立了学习群,一些不法分子则借机混入,将自己的昵称、头像更换成与老师相同的样式,以交纳资料费、培训费为名,诈骗家长以及未成年学生的钱财。

  苗生明表示,滋生此类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家长和学生对网络应用的水平、知晓度参差不齐,对互联网安全存在认识盲区,一些学习群管理员疏于管理,没有设置必要的验证步骤,存在漏洞。

  苗生明强调,此类趁火打劫、发国难财的行为,特别是针对孩子实施的犯罪行为,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危害性极大,应坚决严厉打击。2月10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对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在内的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针对疫情期间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形势,最高检向社会发布了10项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建议。

  针对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特点,苗生明提示,收到付款类信息时,家长一定要及时到学校网站核实或与老师电话沟通核实,不要通过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轻易付款。如不幸中招,应第一时间报警。另外,教学机构应设专人管理,设置入群验证,定期清理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的人员予以提醒核实,必要时删除,对聊天内容进行及时、全面的监督。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 张晓津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表示,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电信网络诈骗属于不需要接触就能实施的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不见面的特点,更容易博取被害人的信任。

  同时,这种非接触使犯罪分子的道德感、约束感下降,侥幸心理增强。

  二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和暴发,各地普遍出现较大的物资缺口,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需防护用品等心理实施诈骗。

  三是疫情使人民群众宅在家中,对网络的依赖加大,网络购物、网络求职、网络贷款和居家上课成为一部分群众新的生活方式。

  “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购物、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张晓津强调,爱心捐款诈骗、兜售防疫物资诈骗、冒充老师诈骗、套路贷、求职及兼职刷单诈骗等都是最近易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需要重点防范。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案。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