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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4〕45号 2024年9月23日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你旗《关于撤销国营浩特陶海牧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陈政发〔2024〕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33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国营浩特陶海牧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面积0.13平方千米。
二、你旗要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和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国营浩特陶海牧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原饮用水水源井用途进行严格监管并开展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工作。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