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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4〕43号 2024年9月19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呼伦贝尔市新区东山北部(海拉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修改)>的请示》(呼自然资发〔2024〕3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呼伦贝尔市新区东山北部(海拉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修改)》成果。
二、要严格按照规划成果内容依法行政,抓好规划实施工作。
三、要切实发挥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实施城乡开发建设等活动法定依据的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可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履行相应法定程序。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