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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安全 “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要回顾 “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全市各族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夯基础、抓基层、强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效。 ——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补充方案》和《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新组建了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市食品药品执法稽查支队。14个旗市区中,6个地区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个地区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1个地区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派出机构102个。全市共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人员887人,事业编制360人。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构建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都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建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了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逐步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的制度化。形成了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共梳理行政权力282项,减少调整行政许可50%,13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压缩审批时限40%,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重大节日及重要节庆活动、旅游景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冷库、鲜奶吧、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药品生产领域中蒙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检查200余次,共查办案件1460件,案值4873.42万元,罚没786.16万元。 二、“十三五”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复杂艰巨。一是随着我市食品药品产业的迅猛发展,产业结构不合理、行业无序竞争等问题逐渐凸显,食药品安全隐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二是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呈现科技化和隐蔽化趋势,执法打假的难度增大。三是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对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监管任务依然艰巨。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一是通过机构改革,食品监管体制和机制更加合理和完善,但各地区机构设置不统一,岗位职责上下不对等,部分地区 “四有两责”(有岗、有责、有人、有手段,监管职责、检验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基层监管机构人员混岗、责任不清、工作不力。基层食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监管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及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目前仍处于完善过渡期。三是机构改革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和数量有所增加,但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通过机构改革,初步完成了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但受到环境场所、检验设备、人员及资质变化的影响,目前,我市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相对薄弱,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需加快步伐。 三、“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和“党政同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呼伦贝尔为抓手,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二)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起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搭建完成;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基本建立。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2.主要目标 (1)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将食品药品安全及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计划;将食品药品安全及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实绩考核内容,食品药品考核分值应占总分值的5%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任务,量化指标;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及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合理的增长机制。 (2)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高。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食用农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 (3)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年抽检样品数达到4件/千人,地产食品抽检达到全覆盖;药品抽检样品数逐年增加,基本药物抽检达到全覆盖,无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4)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市、旗市区、苏木乡镇加强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市本级和旗市区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加强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5)技术支撑能力逐步提升。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市本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具备95%以上项目的药品检验检测能力,85%以上项目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旗市区、苏木乡镇具备食品药品快检能力。 (6)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不少于40小时。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餐饮单位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7)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并及时回复。 (8)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社会公众知晓率不低于90%,其中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率不低于95%,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80%,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行为更加科学、理性。 (9)按照“433”的建设进度比例,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整个链条实施示范创建工程;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放心药店”、“放心药房”创建,力争到2017年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阶段性目标建设任务。 四、“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一)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以苏木乡镇为基础,打造一支纵向顺畅、横向协调、高效有序、成系统能协同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加快推进苏木乡镇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补齐快检等相应监管设备,落实装备执法车辆保障,夯实一线监管基础,使监管触角延伸到位、把网底兜牢。 建立全市统一的投诉举报信息中心,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鼓励发展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加强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大力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二)建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 完善和加强市本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到2020年,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展成为集药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药包材、药用辅料、医疗器械等多领域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参数由现有的277个增加到1200个(其中食品类650个,非食品类550个)。到2020年,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全覆盖。推动旗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距离中心城镇较远的苏木乡镇分片配备食品检验检测人员及快检设备。有效整合旗市区检验资源,全面提升我市的食品药品检测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督促旗市区进入全国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地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牧区的风险监测体系。 (三)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保障药品安全 1.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牵头抓总职能,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肉、禽、奶、蛋、蔬菜、水果等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的频次和数量。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市场占有率。严格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强化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禁止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到2017年末,力争每个旗市区至少建成1个食品加工园区。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到2017年末,主城区新建或改扩建5至10处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各旗市区新建或改扩建2处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实施电子监控。强化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牧区5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加强餐厨垃圾综合治理,到2017年末,主城区至少建成1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鼓励建立标准化中蒙药材基地。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规范,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不良事件监测。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完善诚信等级考评标准,开展诚信等级评价认定,对评定结果定期对外公布。制定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政策,定期发布食品药品企业安全诚信“红黑榜”,对不良信用企业予以惩戒并增加监管频次;对信用良好企业予以扶持,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 3.推进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成覆盖全市四级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健全完善网上审批、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应急指挥、质量追溯等功能,力争实现与自治区及其他盟市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加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到2017年,实现肉类、蔬菜电子追溯系统全覆盖,酒类产品质量电子追溯系统覆盖试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建成我市食品药品全产业追溯体系。 4.推进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和调查处理机制,健全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落实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控制,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5.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改善教育培训设施,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围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等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药品安全“六进”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防范能力,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6.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药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发展食品药品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引导优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高素质的职业化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每一名执法人员中。 (二)持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监管取得的成就,宣传健康安全的饮食用药观念,曝光典型案例,使社会各界理解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的高度重视,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使经营者知法守法,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在全社会营造人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保证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按计划组织实施完成。 (四)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深刻认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