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app下载

图片

图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7年第8期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4-05
  • 发布文号

    呼政办发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三五” 时期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三五” 时期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三五” 时期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9150次
【字体大小: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呼伦贝尔市 “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

 

    为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加快质量发展,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市经济平稳发展,依据《自治区主体功能规划》,按照呼伦贝尔市政府《关于编制全市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质量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我市始终把加强质量工作作为兴市之道和强市之策,坚持把质量兴市、品牌带动作为调结构、促转型、保民生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质量兴市和品牌带动战略推进力度,全市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产品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

    1、品牌培育成果不断扩大

    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发布实施了《呼伦贝尔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市2010-2020年名牌产品培育计划》等指导性文件,有力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质量进步。通过名牌带动战略,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带动企业在日常产品质量监管、产品标准制定与执行等方面转型升级,以质取胜,提高地方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我市已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内蒙古名牌产品28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内蒙古著名商标50件,呼伦贝尔知名商标88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4件,有6家企业被评为首届市长质量奖。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初步形成。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85%以上,全市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深入开展质量月“3·15”食品质量安全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民众质量素质不断提升。

     2、质量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健全,分别出台了《呼伦贝尔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呼伦贝尔特色产业发展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有力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质量进步。工业标准化方面,通过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等工作,工业产品合格率逐年上升,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农牧业和旅游业标准化方面,通过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建设、承担国家公益性科研项目研究等工作,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了呼伦贝尔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了农牧民增收致富。2014年底,全市已建成8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1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正在建设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个和1个自治区级服务标准化试点。

    (二)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十二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呼建发[2014]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建发[2014]174号)文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全市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涌现一批有较好社会影响的优质工程。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铁路、公路、通信网络、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市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已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服务质量得到快速提升

    十二五时期,我市逐步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在全区获批的12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中呼伦贝尔拥有2个。培育形成了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和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培育形成一批体现内蒙古草原历史文化和原生态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逐步和国际服务标准接轨。目前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顾客满意度逐年提高。  

    (四)质量认证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时期,我市狠抓产品质量安全,加快产品质量认证步伐,有效地促进了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大大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14家,证书52个;有机产品认证25家证书49个;质量体系认证 证书125个;环境体系认证证书25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9个;森林认证证书4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1家,证书11个;食品农产品(不含有机)认证59家,证书92个。共计企业236家,证书382个。

    (五)三个安全工作不断深化

    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三个安全工作不断深化,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政府主导、健全机制、注重预防,在提高市场监管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不断实践和探索,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能力逐步提升,监督检查合格率稳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安全事故。

    (六)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的总体要求,我市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指导性文件,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较十二五期间改善显著,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单位GDP能耗下降13.5%,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双降,主要饮用水水质优良,城市噪声污染控制良好,宜居城市建设快速推进。

    (七)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市场的消费信心。目前已有18家企业被评为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被评为自治区质量信用等级A级企业7家。6家诚信企业、4位诚信企业家和5个诚信品牌由雷速体育:宣传部推荐参加了全区首届百佳诚信评选活动。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一)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对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经济走势逐步分化。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牵引下,全球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互联网经济将孕育出更多样化的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引发经济格局和社会形态的全面重构。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孕育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巨大挑战,国际间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要素结构加快升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不断提速,这也意味着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将追求质量而非数量,对发展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政策、消费环境变化对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 国家将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对政府将更加突出服务职能。此外,我国居民消费又进入发展的新阶段。从消费需求看,正由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转变,如移动互联网消费,旅游、自驾、自由行等。从需求结构看,正从低收入、低支出、低品质需求向相对的高收入、高支出、高品质需求转型。这一时期,群众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三)自身经济发展对发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质量工作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是重要经济工作切入点。十三五时期,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强,对呼伦贝尔市以传统的资源型经济提出极大的挑战。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需要把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此外,这一时期也是改革发展的攻坚期,要求以质量理念、标准要求为指引,率先走出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道路,为社会发展进步注入持久动力。同时,也要清晰地认识到,全市质量发展中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对质量发展的理解和实践还不够深入,突破性的改革创新举措还不多,各领域的质量发展还不平衡,支撑质量发展的科技、教育和人文素质还不牢固,群众对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等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加快推进质量建设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应持续保持创新激情和改革魄力,以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的主动,赢得科学发展的先机和国际竞争的优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灵魂,按照自治区政府建设质量强区战略的总体部署,把质量工作与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抓手,推动质量强市工作深入发展,打造地区特色产业品牌,加强质量基础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健康的质量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感提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目标明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质量工作也必须以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遵循,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二)坚持科学发展、理论自信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质量工作全局,围绕质量强市这条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工作的保障和服务作用。

    (三)坚持深化改革、与时俱进

    质量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市场运行的活力,也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深化改革,就是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落脚点,加快完善质量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转变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方式,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坚持依法行政、合法经营

    全面有效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的质量公共服务,实行依法决策,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用法治精神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促进全市质量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

    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全面提高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通过质量建设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坚持诚信建设,诚实守信

    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发展先进的质量文化。

    (七)坚持创新管理、统筹规划

    从全市发展的全局高度推进质量建设,突出重点领域、主导行业、特色产业;把管理创新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创新能力,增强发展活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质量兴市质量强市转变,以建设质量强市为总目标,建立完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系统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主力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发展优质高效农牧业,做强做大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中大企业集团。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贡献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分类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

    主要农畜产品实现优质、绿色、安全。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8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实施GMPGSP认证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到2020年,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鼓励企业争创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呼伦贝尔市市长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和地区性品牌;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育一批优秀企业争创呼伦贝尔市质量奖。到2020年,广泛在规模企业中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在20家企业中导入卓越绩效经营模式,争创中国质量奖,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企业25家。在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景区开展知名品牌创建试点工作,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推进旗市(区)政府质量奖励体系建设。到2020年,在先进制造业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中争创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实力的名牌产品,培育50个具有国内市场竞争能力的内蒙古品牌,推动建设特色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集聚园区。

    质量认证进一步推进。到2020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检率达到95%以上,低碳产品认证3家以上,有机产品、食品、农产品认证200个以上,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23个。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经济发展效能。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建成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标准体系;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培育申报工作,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引领带头作用,推进呼伦贝尔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的建设;以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带动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建立全市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稳步提高。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强,节能暖房工程、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得到推广应用;抗各类灾害能力明显提高,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领先水平;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质量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投诉率明显下降。到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树立精品意识,努力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和自治区草原杯奖。

    3、服务质量目标

    生产性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建立覆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培训教育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

    生活性服务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从低水平、粗放型向高层次、集约型转变,打造草原旅游等精品旅游路线。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到2020年,全市培育10个市级以上知名服务业品牌(著名商标、老字号等)。

    4、环境质量目标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得到治理,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重点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按期完成自治区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森林植被得到有效恢复,生态退化得到有效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经济、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比重明显增加,退耕还林、草畜平衡、水生态及沙漠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作用明显。

专栏1 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01

产品质量(2020年)
 
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
  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02

工程质量(2020年)
  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03

服务质量(2020年)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培育10个市级以上知名服务业品牌

04

环境质量(2020年)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

第三章  主要建设任务

    第一节  坚持创新、绿色发展,着力提升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

    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研究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

    加强新型工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农畜产品加工、煤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加工、生物制药产业为重点,加快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质量标准,完善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标准,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开展环境、能耗、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促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城市管理的规范化。

    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加快制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农村牧区标准支撑体系。通过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技术规范,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强化计量保障能力

    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增加计量科研投入,增强计量技术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业计量、能源计量监管,拓展工程计量,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计量基础工作。加快大力值计量、高压计量、大口径流量计量、大型医疗设备计量能力建设,提高计量检定、校准和关键参数测量能力。加强以诚信计量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抓好集贸市场、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管,提升商业、服务业计量管理水平。加强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计量服务体系。

    (三)提升认证认可服务水平

    加大强制性认证工作力度,推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及管理工作力度,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保护。加快对新能源产业产品质量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大认证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认证有效性。

    (四)加强质量检验检测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层技术机构、质检中心建设,加大检验检测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全面提升检验检(监)测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加强对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成为质量保证和技术创新的基础。

    (五)提升质量信息化应用能力

    运用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托物品编码与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质量信息的监测、共享、发布体系,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节  坚持创新发展,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一)严格企业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制度。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责任制考核,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格企业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建立起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落实企业质量登记报告制度和质量承诺制。督促企业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履行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

    (二)推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突出创新发展,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发挥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技术标准,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支持企业将质量创新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突出科技与产业融合,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新优势。

    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推行企业联盟标准。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的结合,鼓励产业链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优势企业共同开发、实现专利共享,形成专利联盟,引导企业制定含有共享专利技术的联盟标准,争取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

    培育发展新动力,引进标准化技术组织。引导并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积极参加已建成的国家、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逐步争取承担相关工作。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

    (三)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积极向企业引荐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服务行业企业要树立顾客至上的理念,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经营服务和设施,严格执行各项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和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和制度,将社会责任观念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与决策活动。引导企业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价值观,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商、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确保质量安全,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

    第三节  坚持协调、共享发展,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一)建设质量管理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检疫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层技术机构、质检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监)测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对比国内、区内先进企业水平,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分类、分层次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可靠性提升活动和清洁生产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质量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发挥呼伦贝尔市质量奖的导向作用,鼓励优势企业、各级组织导入卓越绩效国家标准,追求卓越质量经营,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市活动。

    (二)建设质量强市基础工程

    围绕质量强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广泛开展“315”质量月标准化日计量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强化旗、镇(街道)和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从市到镇(街道)、从政府到企业的立体化质量建设格局。制定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使所有旗市(区)主导产业达到质量强旗市(区)评价标准,龙头企业全部达到质量强企评价标准,真正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通过质量建设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设质量强市核心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重点推进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产品质量领域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市名牌产品示范区创建为重点;工程质量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化建设中房屋建筑项目为重点;服务质量以4A级旅游景区创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项目为重点;环境质量以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负总责、企业为主体、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促进质量强市工作的发展。

    (四)建设质量强市平安工程

    围绕着创建平安呼伦贝尔,发挥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作用,规范市场秩序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咨询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对涉及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的质量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格追究并严厉惩处。发挥质量诚信体系的作用,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违法案件及处理结果依法公开制度。

    (五)建设质量强市惠民工程

    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以保障居民食品安全为重点,在集贸市场,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生鲜乳违禁物质、水产品禁用药物和物质、假劣农资等专项整治行动,增加质量抽查频次。开展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管行动。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狠抓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大力推广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引导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按照标准提供服务提升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加大对全市安全饮水工程质量监督,加强河流湖库水源环境保护,强化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第四节  坚持创新、绿色发展,实施质量品牌提升战略

    (一)积极培育区域品牌

    发挥企业在品牌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建立品牌建设体系,提升品牌培育和保护能力。加快培育区域品牌。围绕现代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环保领域,加快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在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景区开展知名品牌创建试点工作。实施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已建成品牌产品企业实施奖励。

    (二)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

    以服务业品牌建设为目标,以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草原旅游、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制造业服务、中介服务等功能类型为重点,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明显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鼓励通过收购、兼并、控股、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品牌服务企业。

    (三)积极创建优质工程品牌

    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抓手,严格把好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材料进场验收、检测检验及竣工验收备案关,培育一批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综合能力的龙头骨干建筑企业。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可靠性提升活动和清洁生产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质量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开展创建生态品牌

    突出绿色发展,在完成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呼伦湖生态保护与治理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复。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做好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草原、林区保护,深入创建各种生态旅游区。

 

专栏2 品牌建设重点任务

01

主要目标
 
争创中国质量奖、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企业25家,新增自治区名牌产品20个;力争新增驰名商标4件,新增著名商标40件,新增知名商标60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8件。

02

主要步骤
 
要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推动企业从产品、价格竞争向质量、品牌竞争转变,有效实现企业“创品牌”、产品“创名牌”。

03

主要措施
 
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政策扶持、奖励机制,调动和激发企业追求品牌、创造品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向消费者传递企业的独特理念和先进文化,抢占更大的国内、国际市场份额,形成参与全区、全国竞争的新优势。。

 

    第五节  坚持绿色、共享发展,着力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质量法制建设

    树立质量法制理念,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责任、质量安全追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权力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打假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检队伍建设,加大对质检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质检人员执法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质检队伍。加强社会监督,加大法律告知和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质量安全监督

    加快制订重点监督产品抽查目录,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幼儿童老人用品、农资、建筑材料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对实施准入制度的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查。加强监督抽查与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以及质量档案工作有机结合,提升监督抽查实效。强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形成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质量安全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及时发布系统性质量风险预警,及时处置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质量监管机制。加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与整治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与整治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与整治力度,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加强监管。严格实施问题食品召回、退市、公示制度,加大对餐饮服务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与整治力度。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监管,强化集中检疫。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围绕共享发展,增强政府职责,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管。加强建筑市场质量规范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行为,强化设计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承包方资质审查。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建筑质量。完善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和企业质量失信记录,通过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形成公平、有序、规范的建筑市场环境。强化部门联动,全面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生产、流通和应用领域监管。

    (五)强化环境质量控制

    围绕绿色发展,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重点推广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降耗水平。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绿化行动,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专栏3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01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组织实施集中、高效、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风险监测、预警通报等功能。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02

完善质量风险防范制度
 
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及时发布系统性质量风险预警,及时处置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03

加强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大检验检测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风险监测能力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满足地方检验检测需求。

    第六节  坚持创新、开放发展,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推进质量文化创新,构建符合呼伦贝尔发展要求,体现我市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鼓励企业建设先进的质量文化,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为培育企业质量文化的重要内容,把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转化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将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共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二)提高供给质量,扩大市场需求

    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引导生产企业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心理预期,建立平等竞争、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大力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和安全消费常识,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 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倡导品质优先、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

    健全质量举报和申诉投诉处理机制,推进质量举报和投诉处理机构建设,促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有效运行。完善123151236512312等质量申诉、投诉网络平台, 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社会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深化质量交流合作

    坚持开放发展,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加强与俄蒙等主要贸易伙伴在质量标准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保持传统出口优势,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合作层次、质量的提升,在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中,把我市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产业支点和开放合作先导区。加强对接并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树立我市优势行业、龙头企业、优秀产品的良好形象,提升质量竞争力。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质量氛围

    利用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以及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和质量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提升市民质量素养和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大力宣传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表彰为质量强市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质量信息、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培育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的实施,组织制订并落实本规划的年度行动计划,研究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督促检查本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旗、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质量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节  完善保障体系

    (一)落实质量监管体系

    深化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和减少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审批事项,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改进政府监管方式,建立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为核心的产品质量监控机制。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建立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信用分等、产品分级、监管分类的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方式。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服务质量规范。 

    (二)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快运行实现多部门信用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 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培育质量信用服务市场,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

    (三)加强人才培育

    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根据需要招募高端人才到我市工作。积极培育全市质量领军人才,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人才考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保护人才、用活人才。加强标准化工作骨干培养,提高标准化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各级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职业技术工人的质量培训,提高劳动者质量技能素质。强化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完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探索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示范建设。

    第三节  建立考核机制

    (一)建立长效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完善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质量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强化检查考核

    将质量指标,尤其是质量安全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强化约束性指标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引导全市健康有序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旗、市(区)、质量兴企活动。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各旗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质量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蒙速办 国务院 微信 微博 返回头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