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呼政字〔2024〕14号 2024年3月14日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报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请示》(呼民政发〔2024〕22号)收悉。根据民政部、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牵头申报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请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并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二、试点申报工作要密切结合我市实际,聚焦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智慧监管,着力推动我市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养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试点申报与实施期间,要及时与国家、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技术与资金支持。同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中期评估、验收准备和经验总结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