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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发〔2023〕78号 2023年12月21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
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94号)精神,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打通农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满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乡村振兴,惠及百姓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推动建立以旗市区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为基础的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布设农村牧区快递物流服务站点不少于795个,实现鄂伦春自治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域寄递网络通畅。
到2025年,实现旗市区有集散、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农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网络,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带动农畜产品销售超5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寄递物流体系。
1.完善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力争在全市建设1个扎兰屯农村牧区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牧区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依托农村牧区客运站或货运站、旗县域邮政处理中心和快递综合服务中心、电商和供销仓储场地设施等,建设旗市区--乡镇苏木--村嘎查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同步建设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功能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农村牧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牧区公路网延伸连通,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农牧林区公路2800公里,新增2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进一步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深入推进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旗县域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运输综合物流园区为节点,以邮政快递物流网络为支撑,以快递快运、农村牧区物流、大宗物资运输为纽带,实现区域农村牧区寄递服务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有效衔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乡村牧区邮政体系作用。整合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末端投递资源,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打造苏木乡镇、嘎查村寄递物流站点。以“邮快合作”为主要模式,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快递服务直投到村。进一步叠加服务功能,承接代收代办代缴、农畜产品代购代销等各类便民服务,实现农村牧区网点“一点多能”。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苏木乡镇、嘎查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农村牧区邮路汽车化,提升农村牧区快递通达性。(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宽农特产品上行渠道。
1.健全市级农畜产品上行平台。推进邮政快递企业与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一地一品”“一县一品”示范工程,形成“特色农产品+快递”服务模式,力争建设1个顺丰牛羊肉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基本形成寄递服务与农牧企业需求对接顺畅、网络共建共享、运行标准互通的合作机制,降低农村牧区寄递成本。(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综合交通协同发展。推进“交邮合作”,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牧区客运站、货运站等共享站场、运力资源,推广农村牧区客运车辆行李舱代运邮件快件和小件农畜产品,降低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末端配送成本。推进“航邮合作”,利用航空腹仓运输季节性农畜产品,支持开通农特产品全货机运输航线。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2025年,完成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线路12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冷链寄递。鼓励寄递企业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推广全程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和控制设备。加快推进冷链寄递物流枢纽节点建设,提升冷链寄递物流的有效供给能力。鼓励寄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寄递物流综合管理
1.加强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完善旗市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末端网络稳定运行监测。全面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推进邮政业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应用,提升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安全保障能力。(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绿色寄递助力农村寄递发展。积极推广安全经济、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辆,对于符合要求的寄递物流新能源车辆可以享受国家、自治区确定的优惠政策。推动农畜产品包裹使用环保包装物料及封装用品,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共同减少网购农畜产品二次包装。(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农村牧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坚持“包容审慎”的新业态监管格局,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打击农村牧区寄递服务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旗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各旗市区要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各旗市区要加强规划引领,将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范围,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旗市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用地、投融资、财政补贴等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商务、农牧业、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的扶持政策。各旗市区要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旗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呼政办发〔2023〕25号)中相关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要求,根据上级补贴政策的要求,支持农村牧区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示范项目、“快递进村”、冷链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项目、“四好农村路”示范地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品牌、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资金支持。落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实施“快递进村”补贴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邮管联〔2023〕2号),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的企业实施补贴。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推动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资源充分整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落实力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工作落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做好总结评估,确保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1
呼伦贝尔市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
建设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专项支持政策,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形成年度全市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督促政策落实;研究解决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指导各旗市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形势分析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全市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健康发展。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邮政管理局,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等14个部门、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召集人,市邮政管理局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可采取牵头单位发文的形式,将议定的工作任务印发至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包括满洲里市)和有关部门执行。重大事项和问题按程序向雷速体育:和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94号)和《呼伦贝尔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本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做好跟踪督促和评估工作;建立通报机制,每半年对各旗市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相关工作,于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上一年度、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估。
附件2
呼伦贝尔市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
建设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胡文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邮政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孙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玉梅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安志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郑江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魏占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席青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佟春玲 市农牧局副局长
高亚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 迪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 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 野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 岩 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武鹏飞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呼伦贝尔
分公司副总经理
孙东辉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
贝尔市分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孙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