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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任字〔2023〕19号 2023年1月20日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张笑言同志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春明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延续试用期);
魏洪春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庆喜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武明新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春明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庆喜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