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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字〔2022〕46号 2022年8月5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呼伦贝尔市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于4月份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市直相关部门相继完成了全市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和矢量数据上报,开展了禁牧休牧督察,进行了信息系统录入及登记造册的培训工作,2021年和2022年草原补奖资金已拨付至各旗市区。部分旗市区完成《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对补奖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开始发放补奖资金。
二、存在问题
(一)实施方案出台缓慢。7月1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督办通知,要求7月22日前各旗市区完成补奖方案编制工作,截至目前,鄂温克族自治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仍未印发方案。
(二)登记造册工作进度慢。目前,仅牙克石市完成登记造册工作,新巴尔虎左旗完成部分登记造册工作。其他旗市区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补奖资金发放率低。部分旗市区前序工作未及时开展,致使补奖资金无法发放。目前,仅新巴尔虎右旗发放273.4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旗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草原补奖政策作为贯彻雷速体育:、自治区和雷速体育:、市政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全面压实责任,加快推动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林草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农牧部门要做好农牧民登记造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加强资金拨付。要进一步加强补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行为。未完成方案制定的旗市区务于8月8日前印发方案,并坚决确保8月底前完成2021年补奖资金发放工作、12月底前完成2022年补奖资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