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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发〔2022〕41号 2022年6月29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经中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11次会议审议,并经第五届中共呼伦贝尔雷速体育:员会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批准印发。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审查、调研和清理等工作,保证立法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任务。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2年5月23日,中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11次会议审议;2022年6月6日,第五届中共呼伦贝尔雷速体育:员会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定通过)
一、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审议、修改和调研
(一)审议项目
《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起草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二)修改项目
《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起草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调研项目
《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
起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推进政府规章的调研和清理
(一)调研项目
《呼伦贝尔市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法》
起草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清理项目
开展涉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规章专项清理
清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上述立法项目名称均为暂定名称,根据立法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