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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发〔2022〕39号 2022年6月28日
有关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呼伦贝尔沙地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沙地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抓好沙化治理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我市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沙地位于呼伦贝尔草原核心区域,由海拉尔河流域、伊敏河流域、新巴尔虎左旗中部三条沙带和新巴尔虎右旗达赉湖沿岸等地零星分布的沙丘组成,主要分布在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海拉尔区和满洲里市。全市现有沙化土地面积1194.64万亩,占沙化土地地区土地总面积12473.78万亩的9.6%。其中,固定沙地(丘)面积1158.92万亩、半固定沙地(丘)面积21.03万亩、流动沙地(丘)面积13.71万亩、沙化耕地面积0.98万亩,另具有明显土地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4.67万亩、其他土地类型面积134.39万亩。
20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在呼伦贝尔草原两次大量开垦草原,诱发草原大面积沙化。同时,气候变化加剧了草原沙化退化。沙质草原区多年平均降水量240~350mm,冬季干燥寒冷,春季少雨多大风,夏季短促。年大风天数达20~40天,集中在春秋两季,使草原的退化加剧。
二、指导思想
以188比分直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188比分直播: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188比分直播: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抓好沙化治理的各项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大力推进国家重点防沙治沙工程和区域性防治项目,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有序推动沙化土地治理。
——科学防治,巩固成效。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沙化土地地区生态、巩固建设成果。尊重自然规律、鼓励科技创新,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治理技术和模式,提高治理成效,建立高效监管考核体系。
——政策引导,多元投入。合理增加防沙治沙资金投入,有效整合市场、技术、资金、劳动力等资源配置,加大沙地综合治理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防沙治沙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企业、个人防沙治沙。
——注重民生,造福百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防沙治沙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模式,多措并举提高全民全社会防沙治沙和环保意识,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将防沙治沙与沙化土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牧民增收致富紧密结合,加大对沙产业的扶持和引导,让防沙治沙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态修复体系建设
1.矿山治理
(1)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2〕6号)和《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沙化区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沙化土地地区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2)细化实化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组织保障、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并抓好落实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对未建成的绿色矿山,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开展定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不适宜继续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的,及时组织属地旗市区提出移除名录的建议。(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3)积极争取雷速体育:和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逐年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加快解决沙化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2.水体治理
(1)完成“两河两湖”水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地区完成呼和诺尔治理任务;科学划分岸线控制利用区,并控制其开发利用强度与开发利用方式。(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2)开展沙化土地地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沙化土地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持续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3)梳理沙化土地地区V类和不达标水体清单,将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目标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进沙化土地地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大不达标水体专项整治力度;深挖沙化土地地区工业节水潜力,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推进废水深度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新、改扩建项目优先利用再生水。(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工信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3.造林修复
(1)依托内蒙古“‘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等重点湖泊湿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工程”“造林补贴项目”“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布局,针对不同类型沙地的分布点,开展科学治沙,实现流动沙地治理和生态修复。(牵头部门:市林草局)
(2)坚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以治沙造林示范基地、机械沙障、生物沙障、容器苗栽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技术为支撑,突出生态脆弱区和薄弱环节的重点治理,带动面上保护。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带、网、片”相配套,结构合理,防护效益高的生态屏障和“外围封禁、边缘治理、内部发展”的生态发展格局。(牵头部门:市林草局)
(3)以“因害设防,综合治理,集中成片、注重实效”为原则,设置物理和生物沙障固定沙源,开展“锁边”工程,阻止沙地面积扩展。运用生物技术、机械技术等加强防沙治沙的技术攻关,有针对性地将营造林、草原生态修复等科技成果及适用技术应用到生产一线,充分发挥林草科技的支撑作用。(牵头部门:市林草局)
(4)针对项目区的立地条件特点,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选择适合项目区的治理模式进行沙地生态修复。力争2024年以前在沙化土地地区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5万亩以上。(牵头部门:市林草局)
4.耕地治理
(1)积极鼓励农民对沙区耕地进行农田防护林建设,为沙化土地地区农民全力争取造林补贴,增加农牧民的造林积极性。(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农牧局)
(2)全面开展沙化土地地区农业面源“四控”(控肥、控药、控水、控膜)行动,持续推进沙化土地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推动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逐步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有效降低土壤中化肥农药含量,减少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入河量。(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3)加强沙化土地地区耕地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源头排放。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和排查治理,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沙化土地旗市区和沙化土地地区沿河流域为重点,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自然资源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5.湖泊治理
(1)针对呼伦湖及周边残留的垃圾、网具、违建水坝等废弃设施全部进行拆除;采用人工和机械的方式对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对生态造成破坏和干扰的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牵头部门: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2)实施呼和诺尔湖及查干诺尔湖自然湿地恢复治理段下游自然湿地强化等内容;针对呼和诺尔湖西侧塌岸进行治理,采用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生态边坡;通过合理种植挺水、沉水、浮水植物,恢复湖泊植被,提升水体自净能力,营建鸟类栖息地,建设优美宜人的湖滨岸带,修复湖泊生态功能,提升水质净化效果。(牵头单位: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3)对沙化土地地区内鱼塘开展退渔还湿,退渔后湖泊结合局部清淤等内源治理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并加强监管,保护沙化土地地区周边湿地资源,恢复生物多样性;开展沙化土地地区滨水湿地恢复、鱼类种质资源恢复。加强水生态、生物多样性、富营养化试点监测,开展内源成及释放机理研究;严格按照《“十四五”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呼伦湖水生态调度方案》进行治理,科学合理配置调度生态补水。(牵头部门: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
6.草原治理
(1)采取封沙育草和补播改良草种措施,并结合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伦湖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强化禁牧、休牧,加强管护,消除人为活动危害,保护治理成果,巩固提升治理成效。2024年前完成退化、沙化草原治理240万亩。(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科学核定天然草原适宜载畜量,作为监管草畜平衡制度落实的重要依据,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目标;规范沙化地区草原畜禽养殖管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牧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3)宜养区内强化畜禽养殖准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备案登记制度,配套完善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推行规模化养殖。(牵头部门: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1.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整体视角出发,统筹各相关部门生态修复任务和目标,强化整体统筹和系统谋划,明确本地化、适宜性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路径,完成编制《呼伦贝尔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切实加强沙化土地地区生态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2.开展定期评估,统筹各相关部门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管,并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管。涉及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开采规模等应当及时重新评估。对拒绝整改或难以整改到位的矿山,充分发挥相关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依法实施关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林草局、人社局、应急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相关旗市区级人民政府)
3.强化保障沙化土地地区生态建设成果,持续提升沙化土地地区防灭火能力,争取在3年内建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地区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4.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广“防火码”和“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建设。(牵头部门:市林草局)
5.持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促进林业发展,持续推进沙化土地地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在3年内聘用管护员2000人,持续管护森林1000万亩;3年内保障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个。(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6.为进一步保护沙化土地草原,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在2024年前完成新巴尔虎右旗网格化管护建设,在沙化土地地区聘请草原管护员80名以上。(牵头部门:市林草局)
7.结合鼠害发生区域和特点,强化防治措施,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开展鼠害防治工作,积极争取沙化土地地区病虫鼠害防治经费。(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8.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9.坚持源头防控,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规划及产业政策,推动沙化土地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沙化土地地区内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要经济重大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建立绿色发展重大项目服务清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予以优先支持。(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10.严格把控“两高”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节能审查、产能和能耗置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削减等要求;以节能降碳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淘汰沙化土地地区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生态支撑体系建设
1.科学技术
(1)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批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针对不同沙化类型区,在实践中探索防沙治沙的技术模式,以点带片,以片带面,确保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的稳步推进,全面提升沙地生态建设的科技贡献率和整体水平,为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力争在2023年建成草种扩繁基地达到2500亩、培育本土草种达到4个以上。不断强化林草种子资源培育、林草种子资源高效利用、沙化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治理等方面的研究,为沙地治理提供创新动力和支撑保障。(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财政局)
(2)以雷速体育:西麓森林向草原过渡区为重点,开展森林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林木品种繁育、稀有林品种保护、退化林修复、低效人工林重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抗旱造林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稳定和提升森林植被生态功能。(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林草局)
(3)以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分布区为重点,研究轻度退化草原合理利用和自然恢复技术、中度退化草原植被修复和土壤培育技术、重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人工重建技术,提出不同退化类型草原的保护与修复成套技术与优化利用模式,提升草地承载力和生态系统稳定性。(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林草局)
(4)针对呼伦贝尔沙化区域,开展耐干旱、防风固沙的优质灌草品种筛选、种植及培育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合理的沙地人工植被配置模式,开展不同程度沙化类型植被恢复技术集成与示范,有效提升沙化治理能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林草局)
(5)研究河流湖泊湿地生态廊道保护修复技术,建立完善湿地生态监测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开展呼伦湖受损湿地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湿地碳汇稳定技术及水环境污染特征及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湿地恢复力。重视重点区域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地、繁殖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技术应用,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6)针对扎赉诺尔、伊敏、宝日希勒等重点矿区,开展矿区复垦和采矿塌陷区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解决矿区“三废”排放、开采沉陷等扰动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环境问题。鼓励矿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碳减排技术,强化生产与环境兼容。(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2.科学监测
(1)加强沙化土地地区生态环境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沙化土地地区生态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生态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住建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2)构建智慧水利体系,实现监测、调度智能化,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思路,建设蓝绿生态系统监测体系,以实现智能化管理为目标,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驱动,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着力以智慧水利引领水利现代化,补齐水利信息化短板,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能力,支撑行业强监管以生态信息化带动生态现代化。(牵头部门:市水利局;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3)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配合国家、自治区完善地下水考核点位设置,构建全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4)建立呼伦贝尔沙地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大风、沙尘天气高影响预报预警能力,为沙化土地地区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沙尘监测预警评估服务,为沙化土地地区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卫星遥感和地面观测等多元观测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强化气候变化对沙化土地地区的影响评估和分析,及时报送服务产品,对沙化土地地区防沙治沙政策制定提供参考。(牵头部门:市气象局)
3.宣传教育
(1)把188比分直播: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牵头部门:雷速体育:党校;责任单位:雷速体育: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2)大力开展沙化土地地区垃圾分类、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快递包装业绿色转型。(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3)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绿色旅游。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牵头部门:雷速体育: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司法局、水利局、邮政管理局,相关旗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市、旗(市、区)两级沙化土地治理机构,对重点工作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管理办法。通过召开现场会议、整合项目、落实资金、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等措施,把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制,制定本级的规划、方案和管理办法,构建沙化土地地区属地负责、部门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惩严明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本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治理力度。逐级建立责任制,注重治理成效,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水土植被保护,强化森林、草原、病虫害、鼠害防治,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
(三)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转变以往单纯的政府防沙治沙机制,探索建立以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治理新模式,形成部门运作和经济利益相互结合、共同驱动的运作机制。秉承“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的利益分配政策,积极推行承包造林种草和生态建设,将治理任务和管护责任承包到户、到人,做到责、权、利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