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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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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灾避灾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3号),就深入贯彻落实188比分直播: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防汛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部署,切实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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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旱涝灾害严峻性、紧迫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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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自6月中旬以来,我市降雨总体偏少,时空分布不均,农田草场开始出现旱象。进入7月,全市大部分地区无有效降雨,旱情呈快速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市草场受旱面积10242万亩,农作物受旱面积2164万亩,受灾人口5.2万人,受灾牲畜445万头只。同时,莫旗和扎兰屯市还有12个乡镇发生了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 书记、于立新市长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带领水利、农牧业、扶贫、民政部门负责人赶赴受灾现场检查指导旱涝救灾工作。7月18日,于立新市长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抗旱救灾工作,紧急安排抗旱资金500万元。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相关旗市区紧急行动起来,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面开展抗旱救灾工作。8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抗旱紧急动员视频会议,对全市抗旱救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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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全市抗旱防汛的最关键时期,岭西旱情仍在发展,嫩江流域旗市久旱之后极有可能发生强降雨,抗旱防汛救灾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防灾救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和雷速体育:、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全力做好抗旱防汛救灾和防灾避险转移安置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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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加强对防灾避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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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实战状态,严明工作纪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针对严重旱情,牧区各旗要抓住重点,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保证人畜饮水、加大牲畜出栏力度、购草储草为主要任务,尽最大努力抓紧解决。同时,各旗市区要充分认识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巨大威胁,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尤其是要指导学校、医院、敬老院、在建工地、旅游景区等重要场所,扎实做好防御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责任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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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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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灾害风险监测,密切跟踪和监视旱情汛情发展趋势,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及时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强化多部门联合会商,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预报的精准率和预见性。要加密预测预报频次,滚动发布最新情况,力争为群众转移、防灾救灾打出更多提前量。要充分发挥我市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系统的作用,暴雨洪水来临前、水库泄洪前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留足避险转移时间。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对于存在风险、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户,预警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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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决组织群众提前避险疏散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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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预判可能发生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时,各地要坚决、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转移疏散,要细化避险路线,逐村逐户逐人告知预警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地点。转移场所要提前落实。对于群众能够自行安全转移的,要沿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引导,对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对于群众无法自行转移的,要统一部署,迅速反应,及时调配车辆、船艇、工程机械等有效力量,安全有序疏散、转移和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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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妥善做好安置转移受灾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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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发生后,要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对灾害中受损的中小学校,要根据需求及时调运搭建帐篷教室,确保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不受影响。要在尊重受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散安置。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设施和服务,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细化特殊帮扶措施,给予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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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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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确保工作人员、供水供电和基本生活物资提前到位。要对已有物资进行全面检查,抓紧采购补充,尤其是需求较大、前期消耗较多的物资。各旗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建设。市及各旗市区各类救灾物资可视情况提前向相关旗市、偏远苏木乡镇分散储备。各地区要抓紧协商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办法,完善协议储备和紧急调拨机制,加强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协调配合,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能运抵灾区。要重视救灾应急期间食品、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安排专人负责对供货方交货、灾区接受、向受灾群众发放等环节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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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一步加强救灾力量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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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继续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系统之间的协调联动,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督导组奔赴一线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要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和民兵预备役的骨干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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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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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灾害,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对发生灾情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做好肠道疾病、皮肤病等疾病防治和健康防护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党和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和成效,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热点,为防灾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