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呼政字〔2021〕31号 2021年8月24日
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呼伦湖保护区科学技术研究能力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呼保字〔2021〕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呼伦湖保护区科学技术研究能力加强项目实施方案》,你局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你局要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以及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进一步掌握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本底情况,深入了解呼伦湖演化规律,研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用技术,为呼伦湖保护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你局要与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加紧开展项目资金申请、招投标等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启动并按期完成。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