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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呼伦贝尔市旅游资源(项目)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牛振声 副市长
副主任:孙 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崔新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托 亚 市旅游局局长
寇子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经济社会研究院院长
张德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谭 跃 市环保局副局长
贾晓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刘鸿礼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伟东 市经信委副主任
钢巴图 市民委副主任
史有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沙 钢 市人社局副局长
敖东明 市住建委副主任
郝万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那日苏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胡立森 市林业局副局长
冯宗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左 刚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奇 进 市体育局副局长
宗 成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希日莫 市旅游局副局长
包玉祥 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丽荣 市外事办副主任
刘松涛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徐占江 雷速体育:《呼伦贝尔要览》编辑部主任
斯日古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会计师
白劲松 市民族博物院院长
韩锡波 内蒙古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胡兆民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副总经理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托亚(兼)。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旅游资源项目进行普查、分类和评级,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公布资源目录,确立资源优先开发顺序,对重点资源挂牌保护。
(二)负责制定《呼伦贝尔市旅游资源(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及《呼伦贝尔市旅游资源(项目)评审标准》。
(三)负责旅游资源(项目)开发建设的评审工作,审核项目材料是否符合评审要求,并做出评价。
(四)负责向项目单位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并推荐合格的旅游开发项目。
(五)负责向市政府推荐国内外旅游专家,作为我市咨询专家或旅游顾问。
今后,评审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评审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