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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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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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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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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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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4年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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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4年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4年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3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92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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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2014年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按照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左右;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达到125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达到9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达到508.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达到2363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达到11089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自治区要求内。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抓好投资项目支撑
    抢抓机遇,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年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253亿元,其中工业投资600亿元、城市建设投资38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亿元、农林牧水及其他项目投资123亿元。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安排亿元以上重点调度项目216个,其中工业65个、城市建设65个、基础设施24个、农牧林水10个、民生和商贸项目52个。制定积极有效的推进措施,努力确保项目落地。工业方面,抓好扎兰屯宏裕科技3052项目、金新化工5080项目、新右旗荣达矿业4000吨/日矿石采选项目,积极促进项目投产。加快推进驰宏20万吨铅锌冶炼、中金10万吨多金属矿分步回收综合利用、根河市山金矿业公司三河矿区铅锌采选、扎兰屯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河银铅锌矿2000吨/日采选等项目,全力建设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确保蒙西阿荣旗2×4800吨/日和蒙西牙克石4800吨/日水泥生产线开工建设,尽快启动北方药业三期和鸿祥药业二期项目,推动神华呼伦贝尔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升级示范项目、阿荣旗北京盈月电动车项目、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方面,推进新林北—扎兰屯高速公路和根河—拉布大林、加格达奇—阿里河、金边壕—大兴、满洲里—阿拉坦额莫勒、那吉屯—尼尔基等一级公路建设进度,确保海拉尔—伊敏、哈达图—海拉尔、阿拉坦额莫勒—阿木古郎等一级公路开工建设;加快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满—西铁路、呼伦贝尔岭东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海—拉—黑、室韦—莫尔道嘎铁路和滨洲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扎兰屯支线机场建设,完成新右旗、莫旗、阿荣旗和满归通用机场建设,推动红花尔基、柴河、莫尔道嘎等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开工建设;全力争跑呼伦贝尔—山东±800千伏外送通道项目和呼伦贝尔—华北±660千伏电力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牙克石市华能2×20万千瓦热电联产等项目,积极推进岭东500千伏变电站和市域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扎敦、扬旗山等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启动尼尔基水库下游30万亩灌区和晓奇子水利枢纽工程。城镇建设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继续抓好呼伦贝尔中心城新区建设。全面推进海拉尔组团、扎兰屯、牙克石、阿荣旗等地新区建设和旗市中心镇、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240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中心城新区规划一桥、牙克石市兴安新城起步区基础设施、海拉尔区东山组团呼伦大街、扎兰屯市河西新区三横一纵等道路工程,海拉尔区供水管网改造、阿荣旗新区给水管网和水源地保护等供水工程,海拉尔区双良集团、牙克石市兴安新城等供热工程,阿荣旗新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尔塔拉项目区等污水处理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生态方面,继续实施呼伦贝尔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坚持任务和投资“双不减”,治理沙地100万亩。继续实施好天保二期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区域绿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重点公益林保护、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和小流域治理等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积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抓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建设节能环保项目,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达赉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构建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加快达赉湖生态保护体制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
    加强重点项目储备与前期工作。做好上报项目的跟踪盯办,争取上报国家能源局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启动钼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加工前期工作。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进一步改善项目储备结构,突出扩大节能环保、生物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储备规模,争取启动云计算项目开工建设。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项目储备。
    二、着力抓好产业结构调整 
    围绕“五大基地”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保存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加大农牧业产业化推进力度,依托呼伦贝尔农垦集团、阜丰集团、肉业集团、雨润及雀巢等龙头企业,肉牛加工能力达到12万头、肉羊加工能力达到450万只。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玉米种植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4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稳定在1900万头只左右。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优势,控制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打造纯净呼伦贝尔原产地品牌和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培育建设国家安全食品保护区,推动呼伦贝尔草业发展。推进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改善村舍村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林区。加强质量监管和重大疫情防控,完善农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和防治体系建设,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在推动神华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中煤集团200万吨化肥等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抓好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产业、食品加工、节能环保和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推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重点抓好同联集团扎兰屯100万吨玉米初加工、北方药业、鸿洋药业、浪潮集团、中网科技和阿里巴巴云计算及数据开发等高技术、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低碳经济研究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各园区基础设施,大力培育本土企业,培育特色商标、优质品牌,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实施市本级工业重点项目72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5%。
    积极推动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实现新突破。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大力推动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打造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培育民俗风情游、森林草原游、冬季冰雪游等具有历史文化资源内涵的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演艺、娱乐产品,组织国际、国内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促进淡旺季旅游均衡发展。全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业总收入均增长10%以上。加快海拉尔中俄蒙国际物流园、大兴安国际物流园区建设,促进阿荣旗蒙西物流园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继续优化金融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努力构建多层次的融资平台,助推经济发展。推进商贸、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培育发展研发设计、商务会展、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三、着力推进全面改革开放 
    积极落实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一是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最大程度下放和取消审批权限,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原则,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切实确定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二是积极落实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新一轮电价改革为契机,继续协调推进大用户直供电工作。继续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和简化供水价格分类工作,完善供水定价机制。进一步理顺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瓶装液化天然气价格定价机制,解决供需矛盾。三是积极落实国家改革试点。推进呼伦贝尔市和成吉思汗镇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建立呼伦贝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做好国家级低碳城市发展试点工作。四是促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完善国有林区、垦区、地方林区和独立工矿区改革,探索组建呼伦贝尔地方森林公司、能源公司、旅游集团,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和市场准入改革,扶持发展非公经济,优化发展环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五是加强招投标管理方式创新。推进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电子招标投标长远健康发展。六是探索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放活土地和草牧场经营权,推动耕地草牧场规范流转,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改进农牧业投融资方式,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的贷款难题,继续深化农垦集团、地方林业改革。
    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规划。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抢抓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带来的配套政策机遇,加快推动我市重点开发区与重点生态功能区之间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按照规划功能定位抢抓政策推动发展。抢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机遇,完善编制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各类生态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利用《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沿边开发开放规划》给我市的重大战略定位,争取国家在财政政策、产业投资、国土资源、改革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推动能源、有色、物流、旅游、产业化等重点产业和口岸、城镇、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抢抓国务院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将我市整体列入规划范围机遇,落实扶持政策,推进落实我市比照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转型、能源基地建设、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等重大事项。加强《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的落实和实施。
    加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抢抓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机遇,积极推进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推动《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得国家批准,启动中蒙跨境合作区建设。抓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落实,落实国家将满洲里、额尔古纳、新左旗、新右旗、陈旗五旗市定位为沿边开放“先导带”战略发展机遇,加快口岸跨境通道建设,重点发展煤炭深加工、木材综合利用、冶金建材产业和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建设进出口加工、能源开发转化、国际贸易合作、跨境旅游基地和国际物流枢纽;落实国家将海拉尔、牙克石、鄂温克、扎兰屯四旗市区定位为绥满开放“支撑带”战略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食品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等制造业,积极发展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现代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合作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交通枢纽;落实国家将根河市、阿荣旗、莫旗、鄂伦春旗四旗市定位为沿边开放“带动区”的战略发展机遇,积极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重点发展农畜和林产品加工、煤炭采掘和精深加工、新能源、建筑材料、装备和石化配套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承接产业转移基地。抓好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启动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继续推进“走出去”战略,推进中俄蒙贸易、跨境合作、进出口加工、旅游会展等多元化合作。完善建立与俄蒙高层和地方政府间定期会晤与对话协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加强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上的对接。全力推动呼伦贝尔·天津综合能源产品输出基地建设,抓好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70亿元在我市境内建设发电厂、煤制气等项目的落实,争取尽早将送津输电通道及输气管线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多措并举开展招商工作,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能力强、有成长性的大企业、大项目。
    四、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
    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统筹抓好城关镇和重点镇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按照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发展思路,着重建设特色城镇、基础设施和完善服务功能。着眼大局,开拓发展视角,建立联动发展机制,跨县域配置资源、组合要素、提高效率,每个旗市倾力打造1—2个独具特色、发展潜力大、支撑作用强的主导产业,强化城镇化的产业支撑。推进呼伦贝尔通用机场群建设,努力实现呼伦贝尔均等化航空服务,统筹推进呼伦贝尔通用航空经济协调发展。加强规划编制和统筹衔接,坚持特色发展,确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措施,围绕城乡一体化、地区统筹协调建设,抓好城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
    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整体设计城镇形象,形成各地自己的风格。做好呼伦贝尔旧城区的综合改造,加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绿化、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步建设和完善新城区居民上学、入托、就医、购物、买菜、健身等场所和设施。继续推进海拉尔组团、扎兰屯、牙克石、阿荣旗等新区建设,改革户籍等政策,完善城镇管理机制,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全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全面落实自治区要求,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安全饮水、村村通电、街巷硬化等“十个全覆盖”。加快实施农区、牧区、林区,垦区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村村通电工程,以风光互补的形式,解决全市剩余无电户的通电问题;农村牧区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基础较好,重点做好收尾工作;便民连锁超市重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解决农村牧区1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推进100个以上嘎查村街巷硬化工程建设;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推进150个以上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推进100个以上嘎查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确保农牧林垦区常住人口养老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农合参保率到达99.7%以上。在加强领导和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各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组织和推进实施,确保“十个全覆盖”作为我市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顺利完成,切实让广大农牧林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以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加快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社会保障和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扶贫攻坚工程”。全面实施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和“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启动我市“金种子”扶贫增收工程,全面整合项目资金,积极推进各类扶贫项目,重点做好“三少”民族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市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市、苏木乡镇工作,全年减贫5万人。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重点推动就业创业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强化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和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保障能力,提高低保、五保救助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和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增长12%。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农牧业各项补贴,抓好社会保障提标扩面。继续抓好“百姓安居工程”。全年开工建设6.3万户,其中:廉租住房4033户、公共租赁住房160户、城市棚户区12944户、农村危房改造4988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5847户、地方林业棚户区改造117户、森工集团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34907户(含森工集团2013年结转23966户)。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实施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嘎仙洞遗址保护、扎兰屯国家风景名胜区同心天池综合治理等项目,重点推进呼伦贝尔市自然博物馆、内蒙古蒙古族源博物馆、鲜卑之源博物馆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工建设呼伦贝尔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阿荣旗、鄂伦春旗中蒙医院项目,推进市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民政精神疗护院项目加快实施。加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好海拉尔一中迁建和海拉尔二中新区分校建设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协调发展。加强社会养老、社区服务和公共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民政、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和妇女儿童事业等各类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全力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快蔬菜基地建设速度,加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力度,支持从事民生商品批发的企业和经营者经营“平价商店”。建立冬季蔬菜储备机制和市、旗两级地产牛羊肉储备机制,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与保供稳价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重大变化,平抑市场价格。切实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重点用于蔬菜基地建设,扶持平价商店建设和低收入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制定和完善《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应急预案》,实行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采取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相关措施。全面监督检查各项价格收费执行情况,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分析变动趋势,稳定社会预期。
    六、着力政策研究和抢抓机遇 
    加强发展政策研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政策、思路研究,加强主体功能区政策、国家向北开放政策、振兴东北新十年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争取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积极落实。按照雷速体育:“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和“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地区,使我市享受更多的转移支付、基础投资、土地环保、绩效考核等相关扶持政策。
    加强战略规划编制。组织“十三五”重大课题研究,为启动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加快编制《呼伦贝尔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蒙东伊敏煤化工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呼伦贝尔市低碳发展规划》、《宝日希勒煤田规划》,推进《呼伦贝尔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开发总体规划(2013—2030)》、《呼伦贝尔市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和《呼伦贝尔草原保护与利用规划》获得国家批准。加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全国新型城镇发展规划》、《蒙东能源基地发展规划》等实施方案的编制,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重点专项规划的统筹编制和衔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支持,为呼伦贝尔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提供支撑。
 
            2014年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3年增长率(%)  2014年预期增长(%) 
 一  地区生产总值 9.5  9.5左右 
 二 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20.1  16 
 三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9.8 
 四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2.9  13 
 五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2  10 
 六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13.4  11 
 七 城镇登记失业率  3.85  控制在4%以内 
 八 城镇新增就业  3.5万人  3.3万人 
                    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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