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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社局制定的《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
为提高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在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的基础上,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
一、多元化公开招聘的范围
多元化公开招聘是指在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招聘单位的不同需求,充分体现人员类别以及地区、行业、专业、岗位特点,采取更加科学、灵活的招聘方式,以提高公开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多元化公开招聘的范围包括:
高层次人才: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需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人才。
急需紧缺人才:我市重点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学科领域或各部门(单位)、各旗市区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近年来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未招聘到且难以通过调配方式解决的急需紧缺人才。
全市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等系统专业性较强岗位所需的专业人才。
二、多元化公开招聘的方式
多元化公开招聘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采取由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授权或部分授权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组织招聘的方式进行,对招聘时间、地点、方式等不做统一限制。
招聘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人才,对招考比例不作限制,可以通过考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招聘和考核工作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组织进行。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户籍等限制条件,经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组织招聘。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前置的方式,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再经笔试或专业测试确定拟聘人选。对特别急需的人才,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招考。
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招聘可根据需要,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出招聘专业人才或面向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
市直教育、卫生、体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行目录制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紧缺专业的院校、专业目录,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专业目录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可按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或校园招聘方式进行招聘。
艺术团体演职人员,广播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体育教练员以及要求实际操作技能的特殊岗位招聘考试,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并在其监督下,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组织实施,可采取直接进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全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要求。
三、多元化招聘的工作程序
(一)申报招聘计划和方案。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送多元化招聘计划、方案和招考简章,经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
(二)发布招聘信息。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的招聘方案和简章,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须同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组织实施。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考试与考核。多元化招聘考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科学设置考试内容。需要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可根据需要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要求组织的统一考试,也可以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组织成立专门的命题小组,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封闭命题。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旗市区规范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讲课说课、表演、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重点测试岗位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考核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负责,重点审查拟聘人员学历、专业以及个人基本情况,认真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工作。
(六)公示聘用。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以及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相关网站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各旗市区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市直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14〉21号)文件中人才引进条件的专业人才以及旗市区事业单位符合当地党委、政府制定的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专业人才按原有管理方式直接引进。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设置范围内接收的免费师范生,按照国家政策予以安置。
(二)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招聘办法是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旗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执行招聘回避制度、纪律监督制度,坚决杜绝“萝卜招聘”、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公开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部门(单位)或旗市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取消对有关部门、旗市区的授权,停止当年或下一年的招聘计划审批;对违反规定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