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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5-05-08
  • 发布文号

    呼政办字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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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光纤互联网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光纤互联网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光纤互联网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90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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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光纤互联网改造,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实现目标

2015年底,初步建成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全力推进光纤入户,实现家庭语音通话、高速上网和电视节目观看,推进三网合一,提升全市信息化水平。一是宽带网络能力大幅度提升。20152017年完成旗市区所有区域的光纤化改造。截至2017年底,城市既有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宽带覆盖率分别达到96%70%2017年完成我市14个旗市区所属区域所有楼宇及平房区域的光纤化改造;二是普及高速宽带,网速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底实现城区接入能力达到50兆位/秒,农村接入能力达到20兆位/秒,用户上网高速率体验持续提升;三是应用水平持续提高。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智慧城市、远程医疗、平安城市监控等项目快速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光纤到户,提升固定宽带网络能力

加大力度推进全网的光纤化改造,加快建设“全光城市”,全面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强制标准,推进光纤到户。2015年推进城乡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光纤化改造,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三星级以上酒店等基本实现光纤到楼。

(二)加快4G网络建设,建设高速无线网络

加大对4G网络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推进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铁塔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快移动基站和4G移动网络建设速度,20154G网络要覆盖各旗市区政府所在地和部分乡镇。切实保障网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各地商业区、车站等人群密聚区和旅游景区的移动网络覆盖建设,为用户提供高速、便捷、实惠的4G无线宽带服务。

(三)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我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支持公用设施光纤化升级改造,统筹考虑地下、地上设施等相关要素的智能化,加快实施智能交通、水务、供电和智慧城市、社区、校园、园区、家庭光纤化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本地区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问题,要做好顶层设计,重视信息整合和共享协同,提升各应用系统效能,完善智慧城市和平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灵活选择接入技术,提升农村牧区宽带覆盖水平

结合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村村通宽带工程建设,积极采取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牧区光纤覆盖。对人口较为密集的成片农村牧区,积极推动光纤到村;对人口较为稀少、分散的农村牧区,距离现有基站或通信接入点较远的选择采用3G4G基站等模式实现无线覆盖。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医疗机构等公益机构的网络接入条件,提高农村牧区的光纤网络家庭住户覆盖率。深入推广农牧业信息服务应用,激发农村牧区宽带应用的需求。

(五)深化共建共享,促进节能降耗

协调各通信运营商,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整合各运营商移动基站、通信管道、机房、电力设施、传输光缆等资源,支持铁塔公司建设项目,实现运营商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提高通信资源使用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各旗市区要成立光纤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对“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各级经信、规划、建设、国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帮助通信运营商协调解决市政规划、管道建设、电力引入、共建共享;协调解决公告宣传、物业协调、施工队伍进场、与用户协调等工作难点问题;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村(居)委会配合做好宣传、场地准备、普查登记、用户联系、张贴通知等工作。不断优化建设制度环境,完善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各旗市区政府要加强光纤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要将宽带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整体规划中,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中,做好宽带网络与市政、交通等设施的衔接,把宽带网络建设改造与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通信企业基站选址、破路施工和建设交接箱等电信基础设施时,相关部门要预留位置,予以配合。要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和站址协调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要严格按照光纤到户国家两个强制性标准,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设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市政、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要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为通信运营企业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环境。

(三)各通信运营商及广电企业要按照宽带互联网发展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共建共享,统筹安排全市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制定工程疑难问题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地广播电视、报社等宣传单位,要加大宽带中国战略、光纤互联网建设、4G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领导;要确保各通信运营商光纤改造工程在各住宅小区顺利推进,切实让小区住户理解、接受并配合楼宇内的施工,已具备光纤入户条件的区域,逐步拆除铜质电缆,今后不再利用铜质电缆开放业务。对于抵制光纤改造工程的住户,运营商可以在提前告知并多次和用户协商未果的前提下,为顺利完成整个小区光纤改造,采取强制割接的方式,将用户现有宽带接入方式改为光纤接入,对于阻挠、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进行处理。

各旗市区政府要把加快推进光纤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落实相关政策,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为加快发展光纤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环境,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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