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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
(一)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国务院、自治区政府下放、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衔接和清理,不断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许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评估工作。
(三)深化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精简工商注册登记前置许可事项,扩大“先照后证”范围,制定“先照后证”实施办法。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四)推动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定实施办法,实现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审批“一门受理、集中审查、联合办理、限时办结”。
(五)推进中介机构改革。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
(六)推进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改革创新。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健全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四)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议题以及亟待规范的领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开展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实施后评估和清理工作。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坚持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减少执法层级,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探索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二)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覆盖面,明确职权范围,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做法。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清理整顿授权、委托行政执法组织。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培训考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个案监督和突出问题整改解决力度。
(四)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文书。
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一)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二)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通报典型行政处罚错案。
(三)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制度,避免错案发生。
(四)加强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联系,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行政执法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
(五)建立投诉举报平台。以各级政府热线为核心,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功能,逐步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
(六)推进政府法制和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
七、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一)适应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的需要,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新方式、新方法。
(二)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联系,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建立通报制度。
(四)落实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工作机制。
(五)规范行政复议人员管理,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八、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建立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三)建立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
九、完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二)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导向作用,增强严肃性,改革考核方式,加强平时考核,提高时效性。
(三)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确定阿荣旗为依法行政示范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