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2015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2015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呼伦贝尔雷速体育:、市政府关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工程建设步伐,让更多的农牧民得到实惠,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全市农村牧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协同推进,确保如期优质高效完成2015年各项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协调联动。各级政府在发挥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规划设计、资金保障等作用的基础上,注重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2.规划引领,科学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生态移民等规划有机衔接,在规划的引领下,科学组织实施,推动农牧林垦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的提升、人口的有序转移、要素的适度集聚和村庄的合理布局。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牧林垦区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处成一处,并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4.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在整体推进面上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示范嘎查村(场队,以下简称嘎查村)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优先实施城镇周边、景区周围、干道两侧等中心村镇,然后再梯次推进其他区域。
二、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及资金筹集
我市“十个全覆盖”工程共涉及1207个嘎查村。其中:12个旗市区834个嘎查村(农区633个、牧区201个)、284个农垦生产队、89个林场。在2014年实现“十个全覆盖”嘎查村424个,占三年总任务35%的基础上,2015年我市计划当年实现“十个全覆盖”嘎查村543个,占三年总任务的45%。集中打造50个市级示范嘎查村,实现规划科学合理、覆盖要素全面,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其余嘎查村分阶段建成达标嘎查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2015年全市计划投资220989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资19066万元(市本级垫付2524万元),占9%;自治区投资52917万元(市本级垫付10912万元),占24%;市本级配套30834万元(市本级超调4788万元,打造示范嘎查村市本级以奖代补资金10000万元),占14%;旗市区配套22006万元,占10%;群众自筹91867万元,占41%;银行贷款4299万元,占2%。
(一)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
1.旗市区部分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住建委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7—9月
目标任务:完成5000户农牧民危房改造任务。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30000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入3750万元,自治区投入5347万元,市本级投入135万元,旗市区投入135万元,群众自筹20634万元。
2.垦区和林区部分
责任单位:海拉尔农垦、雷速体育:农垦、市林业局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7—9月
目标任务:完成5436户垦区、林区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51785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入4911万元(市本级垫付2205万元),自治区投入3296万元(市本级垫付1470万元),群众自筹43578万元。
(二)安全饮水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海拉尔农垦集团、雷速体育:农垦集团、地方林业六局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水利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4—11月
目标任务:通过安装自来水、实施供水基本井、筒井、单户水处理设施等多种方式,解决136504农牧民和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22613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入7098万元,自治区投入9276万元,市本级投入3119万元,旗市区投入2941万元,自筹179万元。
(三)嘎查村街巷硬化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海拉尔农垦集团、雷速体育:农垦集团、地方林业六局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5—10月
目标任务:完成1303公里街巷硬化任务。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84708万元。其中,自治区投入29322万元(市本级垫付9068万元),市本级投入14661万元(市本级超调4534万元),旗市区投入14661万元,自筹26064万元。
(四)村村通电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4—11月
目标任务:计划建设35千伏变电站1座,改造35千伏线路22公里;10千伏及以下线路57.3公里。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5374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入1075万元,企业银行贷款4299万元。
(五)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文广局(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6—12月
目标任务: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36202户采用直播卫星接收方式建设任务;完成10个台站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及附属设备建设任务;完成1011个嘎查村村村响工程。
资金筹集: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计划投资1774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入362万元(市本级垫付58万元)、自治区投入543万元(市本级垫付87万元)、市本级投入253万元(市本级超调41万元)、旗市区投入253万元、群众自筹362万元;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计划投资52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自治区投入;广播村村响工程计划投资3640万元,其中雷速体育:投入1011万元、自治区投入1618万元、市本级投入506万元、旗市区投入506万元。
(六)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5—10月
目标任务:规划新建和改造学校(校舍)总面积24710平方米。其中,重新建学校4个,面积5590平方米;恢复学校16个,面积5590平方米;重新建校舍8个,面积12780平方米;加固校舍2个,面积750平方米。
资金筹集:四类工程建设计划投资5479万元。其中,自治区投入1319万元,市本级投入1370万元,旗市区投入2790万元。
(七)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1—12月
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化卫生室191个。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1528万元。其中,雷速体育:、自治区投入1146万元(市本级垫付348万元),市本级投入191万元(市本级超调58万元),旗市区投入191万元。
(八)嘎查村文化活动室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文广局(文化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1—12月
目标任务:依托现有的村级文化室、党员远程教育活动室以及其他活动场所,自治区按照每个嘎查村5000元的标准为405个嘎查村配送文化活动器材。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202.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自治区投入。
(九)便民连锁超市及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工程
1.便民连锁超市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 4—11月
目标任务:新建便民连锁超市176个。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212万元。其中,自治区投入35万元,市本级投入123万元(市本级超调105万元),旗市区投入53万元。
2.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供销社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6—12月
目标任务:在牙克石市和新左旗新建2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1650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400万元(市本级垫付200万元)、市本级投资100万元(市本级超调50万元)、旗市区投资100万元、企业自筹1050万元。
(十)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
1.农村养老保险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1—12月
目标任务:2015年对10.87万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5元增加到70元。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652万元。其中,自治区投入326万元,市本级163万元,旗市区投入163万元。
2.高龄津贴工程
责任单位:相关旗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工期:1—12月
目标任务:实行农村牧区高龄津贴普惠制,将7103名8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老人纳入高龄津贴享受范围。
资金筹集:计划投资852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426万元,市本级投资213万元,旗市区投资213万元。
上述任务及资金安排如有调整以国家、自治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旗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把“十个全覆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队伍力量,落实业务经费,制定工作制度,为“十个全覆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将每项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要亲自督促指导;专项工程牵头部门负责落实项目计划、设计审批、技术指导、行业监管等服务工作。
(二)努力开拓思路,科学编制规划。各旗市区要尽快编制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对撤并村、保留村、重点发展村等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布局,要结合当地文化特点和产业发展定位编制示范嘎查村规划,做到一村一规划。规划部门要指导示范嘎查村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到危房改造、农牧民服务综合体等每个点上,既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又结合新型农牧林垦区地域特点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完成建筑风格规划图集供示范嘎查村参考。
(三)加强示范建设,打造亮点工程。要按照“点上先行示范,面上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选择10%—15%的嘎查村作为示范嘎查村进行重点打造。在此基础上,市本级重点选择50个位于城镇周边、景区周围、干线两侧的中心嘎查村及人口集中、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嘎查村作为2015年呼伦贝尔市示范嘎查村,集中力量打造。示范嘎查村要建设村民综合服务中心,涵盖文化活动室、卫生室、便民连锁超市及村民议事大厅、远程教育室、便民服务室等功能。部分条件好的嘎查村还可以增加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公共厕所、路灯、绿化、美化等建设内容,达到“10+N”全覆盖,充分发挥示范嘎查村辐射带动作用。
(四)广辟资金渠道,确保足额到位。各地区要努力拓展资金统筹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有效整合“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社会捐助、金融贷款等多方面资金,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投资投劳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确保配套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所有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严谨挤占、截留和挪用。切实加强工程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各级承担的管理费用。
(五)严格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区要把“十个全覆盖”工程纳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完善统计、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强化对“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调度指导。各部门要强化对“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项目管理和质量考评,既确保推进速度,又依法规范建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对推进工作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不廉洁等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
(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各地区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调查研究,标语宣传、组织会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让“十个全覆盖”工程家喻户晓。每项工程在建设前要广泛调查、征求意见、充分协商,由工作人员深入农牧户向群众宣传实施工程的目标和意义,讲清工程的规模、标准、投入资金来源、自筹比例等,让农牧民拥有充分的知情权,激发参与热情,成为建设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