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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字〔2020〕66号 2020年9月11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呼伦贝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呼伦贝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宇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潇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宏学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关继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白立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联亭 市财政局副处级领导
张玉刚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旭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 庆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喜军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永鑫 市农牧局副局长
夏兆娟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奎兴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郝立新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鲍劲松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把握规划的编制方向,研究审定规划文本,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玉刚兼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规划编制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基础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提出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完成规划编制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今后,除市领导外,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