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152100460432410N/202503-00049 | 组配分类: |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通知 |
| 名称: |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助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呼环字〔2025〕20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分局: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助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5日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助企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助企行动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助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组织实施助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坚持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加强涉企事项审批服务、优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统筹落实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等综合举措,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各类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市生态环境局助企行动有序开展,成立助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 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守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慕万一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彭子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席青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长林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一)领导小组成员为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和各分局负责人,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好相关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调度、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三)建立领导包联工作机制,由局党组成员分片包联指导各分局开展助企行动,联系服务包联地区重点企业,推动包联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完成环评手续办理。具体分工为:孙守杰同志负责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慕万一同志负责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彭子田同志负责满洲里市、陈巴尔虎旗、扎赉诺尔区;王涛同志负责海拉尔区、牙克石市、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席青虎同志负责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
(四)领导小组下设效能组,由李长林同志任组长,驻分局纪检组长为成员。负责监督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分局落实助企行动工作任务情况,纠治“三多三少三慢”“慢粗虚”和干部躺平等问题,受理查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涉企事项审批服务
1.优化调整市本级、旗市区级环评分级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效率,为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提供便利。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科、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各分局
2.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安排专人定期调度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主动为企业提供环评编制、评估、审批等方面的帮扶指导,高效完成2025年度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科、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各分局
3.设立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在建设项目开展可研阶段,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提早研判生态环境可行性,优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或选址。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指导企业提早谋划新增重金属排放指标来源及替代方案。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科、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各分局各分局
4.建立排污许可证分级核发制度,优化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将部分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委托分局组织实施,由各分局审核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并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效率。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科,各分局
5.建立环境影响登记帮办代办机制,组织各分局重点为有需求、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备案帮办代办服务,现场指导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科,各分局
6.对企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用地等方面征求意见,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在呈报分管领导审签的同时,交相关科室同步办理,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情况紧急的当天办理答复。
责任部门: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7.优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将射线装置申报登记的现场核查工作交由分局负责,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通过建立微信咨询群、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为企业解答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申报系统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责任部门: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各分局
(二)有效规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8.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措施,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各分局
9.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纳入范围,融合多种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不断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拓展新技术应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分局
10.积极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充分保障企业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轻微不罚制度。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各分局
11.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教育和处罚结合,推进执法理念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执法人员“送法入企”和“以案释法”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各分局
12.除法定报表外,不得随意要求企业填报相关报表,充分利用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环评审批、固废管理、污染源监测等系统平台已有数据,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责任部门: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科、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综合保障中心,各分局
13.非必要不召开涉企会议,确有必要召开涉企会议,需提前履行审核程序,其中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向市国资委报备、涉及民营企业向市工商联报备。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分局
(三)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隐患
14.严格落实帮联重点企业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帮联企业名录,常态化开展助企纾困行动,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重点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和政策需求,积极帮助企业想办法、破瓶颈。
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
15.全面落实企业联络员制度,根据帮联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企业联络员,积极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一企一档”帮联工作台账,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和精准服务。
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
16.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会诊,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制度落实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把脉问诊”,发现督促解决问题隐患,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各分局
17.科学有序推进雷速体育:、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既要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也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各分局
(四)积极落实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18.加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在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信用失信行为,及时启动信用预警工作,提醒企业按要求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减少违法失信行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指导失信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完成信用修复。
责任部门:综合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分局
19.监督指导重点排放企业做好碳排放履约,鼓励企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出售盈余碳配额,实现减排收益。积极组织存在履约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纾困申请,缓解企业履约压力。
责任部门:综合科,各分局
20.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污染物排放构成精准确定管控行业企业,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避免出现所有涉气企业、不可中断工序全部临时关停等脱离实际的情况。
责任部门:大气环境科,各分局
21.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培训,通过线上答疑、线下帮扶的方式,加大对企业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提升企业申报项目积极性和成功率。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
22.全面摸排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拖欠企业账款情况,按照雷速体育:、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清偿。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
2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招投标领域管理,在组织开展各类项目招投标工作时,不得设置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不合理条件,认真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
24.持续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鼓励指导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增进群众对企业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生态优良、美丽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部门:综合保障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助企行动”进展情况,对工作启动慢、无实际动作、效果不佳的科室、单位和分局进行约谈或通报,推动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国资委、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经常走访和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主动了解企业需要,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畅通企业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严防“助企行动”走过场、搞形式、做样子。
(三)注重宣传报道。加强“助企行动”的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梳理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服务企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综合运用网站、报纸、“双微”等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力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引领作为助力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坚持高质量、深融合、重实效、抓落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在助企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附件: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帮联企业名录
附件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帮联企业名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地区 |
包联领导 |
联络员 |
|
1 |
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
陈巴尔虎旗 |
彭子田 |
迟明武 |
|
2 |
呼伦贝尔东能化工有限公司 |
陈巴尔虎旗 |
彭子田 |
迟明武 |
|
3 |
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王 涛 |
白麓楠 |
|
4 |
牙克石市炜烨热力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王 涛 |
白麓楠 |
|
5 |
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扎兰屯市 |
慕万一 |
马 璇 |
|
6 |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
席青虎 |
迟明武 |
|
7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左旗 |
席青虎 |
姜志刚 |
|
8 |
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扎兰屯市 |
慕万一 |
王世俊 |
|
9 |
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
席青虎 |
白光明 |
|
10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王 涛 |
李 赫 |
|
11 |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 |
海拉尔区 |
王 涛 |
王世俊 |
|
12 |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席青虎 |
白光明 |
|
13 |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席青虎 |
王世俊 |
|
14 |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
陈巴尔虎旗 |
彭子田 |
白光明 |
|
15 |
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
阿荣旗 |
慕万一 |
李 魁 |
|
16 |
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
根河市 |
孙守杰 |
姜志刚 |
|
17 |
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
席青虎 |
白光明 |
|
18 |
扎兰屯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扎兰屯市 |
慕万一 |
王世俊 |
|
19 |
内蒙古雷速体育:浆纸有限责任公司 |
扎兰屯市 |
慕万一 |
白麓楠 |
|
20 |
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王 涛 |
王世俊 |
|
21 |
鄂伦春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鄂伦春自治旗 |
孙守杰 |
杨 冰 |
|
22 |
阿荣旗蒙西水泥有限公司 |
阿荣旗 |
慕万一 |
白光明 |
|
23 |
阿荣旗荣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阿荣旗 |
慕万一 |
白光明 |
|
24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
陈巴尔虎旗 |
彭子田 |
姜志刚 |
|
25 |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
席青虎 |
迟明武 |
|
26 |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席青虎 |
李 魁 |
|
27 |
额尔古纳诚诚矿业有限公司 |
额尔古纳市 |
孙守杰 |
李 魁 |
|
28 |
内蒙古森工集团比利亚矿业 |
根河市 |
孙守杰 |
李浩鑫 |
|
29 |
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
席青虎 |
姜志刚 |
|
30 |
扎兰屯市博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扎兰屯市 |
慕万一 |
王宇 |
|
31 |
内蒙古百业成酒精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扎兰屯市 |
慕万一 |
王宇 |
|
32 |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浩洁垃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分厂 |
鄂伦春自治旗 |
孙守杰 |
王宇 |
|
33 |
呼伦贝尔北水水务有限公司 |
海拉尔区 |
王 涛 |
王宇 |
|
34 |
鄂温克族自治旗广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席青虎 |
王宇 |
|
35 |
根河市垃圾填埋场 |
根河市 |
孙守杰 |
王宇 |
|
36 |
新巴尔虎右旗金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新巴尔虎右旗 |
席青虎 |
王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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