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0011590261L/202409-00010 | 组配分类: | 措施及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健全失能老年人照护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陆治原作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年人照护是广大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刚需,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妥善解决这个群体的照护问题,让他们老有所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全社会养老焦虑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民政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实现每个县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58.9%,收住的大部分为失能老年人。居家社区照护内容日益丰富,立足失能老年人在相对熟悉、舒适的环境中养老,着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医养结合深入推进,通过“养办医”、“医办养”、医养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医养康养相融合,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的数量逐年攀升,照护服务供给和照护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以更大的力度、超常规的举措去应对这一挑战,更好满足广大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扩大失能照护供给,解决有服务养老问题。以提高失能照护能力为重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深化医养结合,促进供需有效衔接。着力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日间照料、全托、喘息等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均衡发展,补齐农村失能照护短板。
提高支付保障能力,解决有钱养老问题。在保障特困老年人以及部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础上,强化“老有所依”的资金保障,推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从兜底保障向适度普惠转变,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更多失能老年人有钱购买照护服务。
加强照护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养老问题。加大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完善收入分配、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政策,增强职业吸引力,扩大养老护理员稳定来源。支持开展家庭照顾者照护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亲情照顾作用。大力发展银发志愿服务,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村民和农村低龄老年人参与失能照护。
完善支持政策体系,解决可持续养老问题。将失能老年人照护相关制度纳入养老服务立法,加强救助供养、福利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强化土地、设施、人员、资金、财税等方面支持政策,将养老服务成本降至老年人可承担、市场主体能持续运营的水平,调动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失能照护。完善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制度,施行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各地区、各部门互通互认。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我们相信,随着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各方的齐心协力,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难问题必将得到妥善解决,广大失能老年人的生活必将持续改善,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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