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403-00005 | 组配分类: | 国家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台22条措施 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3月4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印发《支持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水利实施方案的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全面提升内蒙古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夯实内蒙古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水利基础为重点,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加快构建内蒙古水网,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内蒙古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方案》分别从支持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支持推进内蒙古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支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强政策支持7个方面,形成22条重点支持措施。
《方案》要求,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内蒙古水利工作的支持指导,加强跟踪,切实发挥好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积极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营造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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