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0011590325J/202303-00041 | 组配分类: | 土地供应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681号)有关规定,我局根据各用地单位上报的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申报明细表,并结合《新巴尔虎右旗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土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会同旗住建局等单位,制定新巴尔虎右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旗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3年度新巴尔虎右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07.2公顷。
(二)在2023年度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业用地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80公顷,住宅用地1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9.3公顷、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0.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旗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开发小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旗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苏木、镇、旗直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新巴尔虎右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新巴尔虎右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区分 |
合计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特殊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小计 |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租赁型商品住房用地 |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
||||||||
2023年计划供地面积 |
707.2 |
6 |
680 |
10 |
0 |
0.7 |
9.3 |
0 |
0 |
9 |
0 |
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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