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031852324X6/202306-00044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呼市监食生字〔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根据雷速体育:、市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的部署及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年度计划,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现就加强近期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好食品生产许可关口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按照工作规范、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对核查项目逐条逐项进行核实评判,对需要整改的方面提出专业、科学、合理化意见,并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现场核查不过关的企业,坚决不予核准;对整改不力、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从根源上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常态化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各地监管人员切实增强职业责任感,摒弃“走过场式”的检查方式,持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管控、出厂检验、食品留样、不安全食品召回等追溯记录制度,并加大问题督查督办力度,紧盯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形成工作闭环。秉持“发现一批、处理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三、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进行风险排查和治理,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置,将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信用档案,并相应调整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
四、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机制,指导企业熟练使用“内蒙古风控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完善企业日自查表、周排查报告、月调度会议纪要等相关记录,不能让“不懂、不会、缺人手”成为借口,积极寻找解决方案,认真推进工作进展,避免影响年度考核。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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