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10-00017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各旗市区教育(科、体)局、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直属普通高中: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教育教学的影响,组织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现就近期线上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发生疫情地区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线上教学工作专班,统筹做好本地区(学校)停课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二、严格控制在线时长
各地要持续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要求,对学生在线时长、作息时间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为学生体育锻炼、自主学习、发展特长、休息活动等留有充足时间。
1.线上教学小学低年级(一至三年级)不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可通过推送学习资源和活动方案等方式,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居家学习和生活。小学高年级(四至六年级)原则上每天不应超过2小时,初中、高中原则上不应超过3小时。
2.每节线上集中教学时间小学不超过20分钟,中学不超过30分钟,间隔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加强网上巡课教研指导
1.线上教学期间市、旗两级教研部门及学校、年级要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巡课,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
2.加强对线上教学的分析研究、关注问题跟进、推广优秀经验案例、指导教师优化教学方式。
四、坚决避免增加师生负担
禁止普遍要求教师直播上课或录课,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尽量避免因打印作业或学习资料而造成家庭临时购买设备,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五、加强心理指导家校共育
1.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指导学生有序高效开展线上学习,养成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帮助学生纾解线上学习期间的心理困扰。
2.中小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学习需求和动态,解决学生遇到的学习困难,引导家长关注学生线上学习作息和成效,协助学校、老师做好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工作。
3.线上教学要面向全体,建立精准帮扶机制,以学校为单位,“一人一策”做好关心关爱帮扶工作,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
六、严格规范教学行为
1.线上教学要与返校后的线下教学相衔接,恢复线下教学后,各校要精准分析学情,认真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衔接计划。
2.没有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应实施“零起点”教学;已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首先要进行串讲复习,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
3.严禁开学复课后随意增减课时,赶抢进度,提前结课,导致教学进度和学习程度不协调,个别学生厌学、掉队现象。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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