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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903-00118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名称: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呼政办发〔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03-04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修复地下水环境,强化地下水资源监管预警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188比分直播:生态文明思想和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雷速体育: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建立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加快促进地下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地下水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保护为主、系统治理。坚持地下水资源保护为主。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治理,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和治理措施。

2、高效节水、综合施策。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高地下水用水效率。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监测预警、税收杠杆、技术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举措,统筹推进地下水保护和治理。

3、监测预警、协同共治。逐步建立和完善地下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地下水位和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4、依法监管、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政府各部门监管能力,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

(三)主要目标。按照自治区地下水总量控制要求,实行地下水红线管控。到2020年,各旗市区逐步建立并完善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地下水超采区,对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公司水源地、大雁矿区雁北区新水源等10个重要地下水水源地实现水量和水位双控目标。到2025年,实现地下水重点用水户监控计量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待自治区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下发后,我市立即启动《呼伦贝尔市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各旗市区依据《呼伦贝尔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监测规划》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地区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市、旗两级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需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

(二)建立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以旗县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体系,实行市级预警通报制度,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切实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对超出红线指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

(三)实行地下水“五控制度”。严格管控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

1、实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管控。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自治区地下水总量分解指标和本地区地下水可开采量,分解下达旗市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对超出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不再批准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对未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园区,不予受理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对农牧业取用水项目,依法履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超限额取水的征收水资源税。制定和完善城镇自备水源井管理制度,强化城镇地下水资源管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税务局

2、实行地下水水位管控。市、旗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重要地下水水源地水位与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地下水开采区实行水量和水位“双控制”管理,并纳入市、旗两级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对重点地下水开采区水位实施全覆盖监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

3、实行地下水用途管控。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传统与非传统水源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合理有序配置地下水资源。鼓励使用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减少水资源消耗。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扎赉诺尔区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低的旗市区要加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逐步落实工业用地下水水源置换工作,优先将中水、疏干水配置给工业园区和工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行地下水水质管控。加快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建立“一源一档”,全面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法违规设施。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目标要求,持续开展列入名录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严格按照灌溉水标准合理利用中水灌溉农田、草牧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

5、实行机电井数量管控。全市“十三五”期间农业灌溉机电井控制基数为11143眼,各旗市区要严格按照本行政区域控制基数加强机电井管理。依法规范机电井建设审批程序,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农业灌溉机电井总数不增加。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

(四)加快地下水监测信息化建设。重点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到2020年底前建成100眼地下水监测井,实现地下水动态有效监测。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前完成市本级与旗市区平台的集成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对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用水户实现监测全覆盖。逐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实现中型及以上灌区取用水在线监测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

(五)加大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结合河湖长制专项执法行动,要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定期联合开展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履行水资源论证审批手续、擅自变更批复内容、违规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市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职能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落实和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旗市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雷速体育: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将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举一反三,保持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推进落实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取水企业要落实资金,做好取用水计量设施和地下水位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四)加强考核问责。一是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将地下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和治理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中,严格落实考核评价。二是落实地下水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全程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问责。三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旗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每半年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提高群众节水忧患意识,营造地下水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学习和贯彻落实。 

(六)落实主体责任。各旗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落实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地下水保护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雷速体育:、自治区和雷速体育: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抓紧制定本旗市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落地生根,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奠定坚实基础。

 相关解读: 《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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