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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012-00010 组配分类: 收费清单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呼伦贝尔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呼伦贝尔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14 10:51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责任主体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管理方式

1

教师体格检查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行政法规】《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

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财务清算报告

民办学校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第三项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  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八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呼伦贝尔市市教育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

初步设计说明书

矿山(煤矿)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  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矿产资源前,应当委托持有相应矿山设计证书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用作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但是应当有开采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呼伦贝尔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项目 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 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 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 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 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呼伦贝尔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5

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项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七条 第三项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九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6

境外驾驶证中文翻译文本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项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机动车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第五项  申请注册登记的: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8

体检证明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项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9

自有专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评估证明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格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0

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第三项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1

财务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  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2

清算报告书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3

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第四项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四)验资报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4

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5

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6

验资证明

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 第三项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7

财务审计报告

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8

清算报告

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一款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19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第三项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三)公司章程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款  第三项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1

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款  第五项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2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不动产登记

行政确认

【部门规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二项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第三十五条 第四项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3

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验收

行政确认

【部门规章】《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4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制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选址申请文件;
  (二)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三)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四)选址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5

选址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制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选址申请文件;
  (二)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三)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四)选址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制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选址申请文件;
  (二)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三)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四)选址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7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证明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呼伦贝尔市市交通运输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8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条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四)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呼伦贝尔市市交通运输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29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证明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内河船员服务簿签发)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条 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呼伦贝尔市市交通运输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0

通航安全评估(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水上水下活动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呼伦贝尔市市交通运输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1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2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对其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的文件、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中介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3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8号修改)第八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4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第五项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5

烟花爆竹经批发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第六项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6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款 第三项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三)安全评价报告。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款 第三项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审查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项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39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审查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项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0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第九项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第九项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2

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十项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3

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食品生产许可
(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外的普通食品)

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复配食品添加剂组成等。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4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外的普通食品)

行政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45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经营)

行政许可

1.【部门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有关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2.【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第四项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文件;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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