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590181/2018-00712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发布机构: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它 |
名称: | 关于涉及著名商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4-10 |
关于涉及著名商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
按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工商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我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政法发3号)并提出专项清理要求,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包括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制发的政府规章,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旗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现就开展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办以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基础,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我市现行有效的140件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中,共有2件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经我办认真研究并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决定2件拟修改、0件拟废止。(详见附件)
二、经清理汇总,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中有一件涉及著名商标制度(《呼伦贝尔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呼工商标字19号),该文件已在2017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中由起草部门废止,并通过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目录公布。
三、14个旗市区政府同期也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清理汇总,各旗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均未制发过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四、自《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权利后我市至今未制定政府规章,故我市无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
附件:1.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盟市)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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