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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590181/2018-00649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意见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呼政字﹝2018﹞155号
成文日期: 2018-10-22 发布日期: 2018-10-22
雷速体育:开展“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 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22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将于2020年2月在呼伦贝尔市举办,本届冬运会是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体育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我国承办2022年冬奥会前举办的一次体育盛会。承办好全国冬运会对于迎接冬奥会,推动冰雪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快速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体育强国战略均具有重要意义。全市要紧抓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实施“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在承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的同时,掀起全民健身的新热潮,加快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让此届冬运会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发展体育运动、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探索和建立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共同发展的新路子,开创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促进群众体育运动全面发展的新局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营、惠及市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市场资源推进健身产业服务和市民消费享受健身服务的多元化全民健身新格局。促进广大群众参与体育的意识全面提升,群众体育的场馆设施、健身组织和体育活动等方面面貌得到全面改善,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带来得快乐与福祉。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体育场馆和设施

1.推进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比赛场馆及相关旗市区滑冰场(馆)、滑雪场建设规划。落实好《呼伦贝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建设市、旗(市区)、乡镇(苏木)、村(嘎查)四级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加快推进“10分钟健身圈”工程,实现新建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2.加快推进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场馆设施建设。一要高质、高效建设海拉尔东山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上运动竞赛体育馆,加快推进海拉尔冰雪名城建设。二要抓紧、抓好扎兰屯金龙山滑雪场、牙克石凤凰山滑雪场馆的建设改造和完善工作。三要做好场馆赛后全民健身综合利用的规划,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群众健身服务有效结合起来,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3.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推进社区、行政村、嘎查体育健身中心的配套建设和更新。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每个旗市(区)至少要建成1个标准化体育场和体育馆,1个11人制公共足球场;结合建设社区体育场和体育公园,每个旗市(区)至少建1个标准滑冰场,全市累计达到30个以上。全市要实现体育场馆全覆盖,各基层社区、村(嘎查)全部建成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冰雪场地设施,要求有条件的旗市(区)建设一片滑雪场、一座简易滑冰馆,全市计划建设5块滑雪场、7个滑冰(雪)馆,市域内学校浇冰场覆盖面要达到60%。

4.挖掘体育设施新资源。我市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放率达到100%。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的体育场馆在业余时间、节假日,向青少年和社会开放。改造一批旧锅炉房、仓库、厂房设施等场所用于体育健身。在公园、公共绿地、林带、城市空置场所等区域配建一批群众体育设施。在部分郊野公园配建一批健身步道、自行车骑行及轮滑道,为广大市民创造更为广阔的全民健身空间。

5.打造休闲运动营地。利用我市的高山、湖泊、湿地、冰雪等丰富自然环境,打造市民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等运动营地。依托扎兰屯、牙克石、额尔古纳等地缘优势,结合国家草原健身步道等资源优势,修建登山、攀岩、漂流、滑雪场地等设施,打造运动基地、体育休闲圈、户外运动营地等各类时尚、多元化的健身休闲营地,形成具有全区乃至全国知名度的体育运动休闲产业基地。

6.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体育设施。支持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及个人,投资兴建以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竞赛表演及健身培训为主营项目的全民健身服务设施。着重培育扶持一批优秀冰雪体育企业,邀请和吸纳国内有实力的冰雪体育企业到我市进行投资和发展,推动冰雪体育与民族、文化、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业态,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体育场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进社会力量运营,探索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管理新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群众性体育比赛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二)健全组织体系

1.加强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健全街道、乡镇(苏木)综合文体工作机构,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全民健身岗位,配齐工作人员,推广社区、行政村、嘎查体育社团组织(即“居民健身会”)管理模式,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全市创建600个“绿色健身站”,实现市域内体育组织全覆盖,全民健身站点发展到1300个以上。

2.创新体育组织发展模式。加强市本级及各旗市(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推行“3+X”模式(即: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上对我市群众体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体育协会),充分发挥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各类人群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本级及各旗市(区)要尽快成立冰雪运动协会,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群众参加冰雪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冰雪运动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机构,承担举办竞赛活动、健身服务、体育培训、科研等公共服务事项,并确保各种健身和赛事活动规范开展。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市本级单项体育协会新增20个,总数达到70个。各旗市(区)单项体育协会新增150个,总数达到560个。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强化指导员在健身活动中的指导、组织作用。将冬季项目社会指导员纳入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加大对此类人员的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方面培训力度,推动相关专业队伍建设。编制《呼伦贝尔市群众冰雪运动科学健身指导手册》,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普及冰雪运动知识、增强全市人民冬季科学健身能力方面的作用。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新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0人,总量达到1000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定位化、岗位化的工作与服务机制,完善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激励办法。

(三)普及全民健身活动

1.营造迎接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以“办好冬运、惠及百姓”为主题的群众性体育文化系列活动,树立人人当好东道主的服务社会理念。打造以冬运文化、民族文化等为内涵的运动文化体系,弘扬奥林匹克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文明素养水平。举办“我与十四冬”系列全民健身活动,使全市一批优秀健身项目进入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旗市(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体育社团组织等机构要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社区和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活动开展。倡导、推广冰雪自行车、滑爬犁、打陀螺、雪地摩托等多样化冰雪运动模式,以满足不同人群对冬季健身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的意识,养成科学锻炼的良好习惯,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43%以上。

3.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实施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工程,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协会和俱乐部的引领指导作用,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运动能力。各中小学要积极响应党雷速体育: “三亿人上冰雪”的号召,在寒假期间举办体育冬令营和冰雪运动训练活动,提高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的积极性。编发冰雪运动知识学生普及读本,将冬季运动知识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冬季健身活动,接受业余冰雪运动培训,熟悉掌握一项冬季运动技能。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全市建成30所冰雪运动特色学校、8个以上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中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各类青少年冰雪运动俱乐部,扶持冰雪运动协会,开展青少年迎冬运冰雪运动培训、活动和比赛,推动冰雪运动深入开展。

4.普及科学、文明、时尚的健身方式。普及健身跑、健步走、健身骑“活力三项”活动。推广和普及冰雪运动,推动具有历史传统的武术、曲棍球、藤球、毽球、中国式摔跤等体育项目发展。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搏克、射箭、赛马、抢枢、蒙古象棋等运动发展,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推进群众性球类和休闲运动的广泛开展。

5.打造一批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办好每年的全民健身月、健身日、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职工长跑、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等群众体育系列活动。开展市民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业余联赛及冬季冰雪运动会等赛事。各行业和各旗市(区)要结合各自特点和地区特色,举办健身赛事活动,形成“一地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活动的特色品牌。同时,要以“全民健身迎冬运、冰雪草原筑梦想”为主题,大力开展大众冰雪节、冰雪嘉年华、欢乐冰雪季、冰雪健身行等丰富多彩的全民冰雪健身活动。加大对滑冰、滑雪、冰球等运动项目的扶持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培育品牌和优势冰雪项目。

(四)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

支持体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机构和社会资本开办大众健身的科研服务。开展对市民健身的锻炼方式、运动康复、场地器材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快成果利用,构筑我市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体系,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市民体质监测和发布制度,建立市民健身锻炼和体质监测评价体系,实行市民体质监测中心标准化管理。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市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优秀率保持在20%左右。

(五)建设“互联网+全民健身”服务平台

催生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丰富全民健身服务内容和手段。整合健身信息聚合、健身应用程序(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新业态,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电脑等媒介平台,丰富全民健身服务内容和手段,为实现全民健身基本服务全覆盖奠定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体育场馆及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维护手段,做好全民健身绩效评估,健全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旗市(区)政府要将实施“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作为关切民生,建设健康呼伦贝尔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在手上,挑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要把全民健身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二)组织开展迎接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主题的全民健身体育活动。要将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6号)文件有机结合起来,把活动引向深入,形成常态和品牌。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举办前,每个旗市(区)要确保8个以上全民参与的体育健身项目。

(三)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做好公共体育场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工作。市文新广、教育、旅游、卫计等部门要推进体育健身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市总工会、团委、妇联、农牧业局、民委、残联、老龄委等部门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

(四)实现全民健身多元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建设以及建立组织和开展活动等。各地区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保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发展体育产业,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产品和健身服务。落实好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发展体育产业的扶持政策,各级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扶持社会机构兴办全民健身服务。

(五)推进与区内外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以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与区内外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协同合作的良好机制,特别是要围绕提高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水平,增进与国内发达地区、俄罗斯、蒙古国青少年体育方面交流,并在赛事举办、全民健身资源利用、健身产业发展等领域进行合作,促进我市旅游、经贸、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六)建立“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对 “全民健身、冬运惠民”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理念,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此项工程的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迎接十四冬的活动中去。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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