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3-09-15 14:53
征集结束时间:2023-10-04 00:00
状态:已经结束
2022年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修订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推进我市城镇供热工作规范化管理,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试行)》,形成《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hlbrzjwcgk@163.com
2.邮寄通信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七街建设大厦15楼(呼伦贝尔市住建局城管科)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0470-8110823。
附件: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在征集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