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实行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现予以公告。
对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材料缺少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等,但不影响审查是否受理的,实行容缺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后续应补充的申请材料。
对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优先审理、快审快结,综合运用听证、面对面调解等方式,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协商平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各类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成本,全力营造更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日